伺服器所在國
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法律規定,在該國設有伺服器的VPN業者須承擔對國家的義務 — 包括保留用戶相關紀錄、進行註冊,或向當局提供存取權限。記錄在案的內容:許可及合法攔截義務。
此處列出的部分業者表示,它們已撤走實體伺服器,改由其他地方的硬體為該國提供服務;每一列都附有該業者自己的回答。 哪些公司註冊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是另一個問題,有專門的頁面。
在某國設有出口位置的業者 — 這是關於網絡的事實,與公司註冊地刻意分開處理。只有國家清單帶有出處的業者才會出現在此處:什麼都不公開的業者自然不會出現,這本身就是資料自帶的標準,而非編輯上的判斷。
此處的出口受留存義務約束。 許可及合法攔截義務. 來自契約的國家表 — 與紀錄自身清單上標記國家所用的是同一個欄位。
在阿聯酋使用 VPN 合法;利用 VPN 犯罪或掩飾罪行屬違法,而以接達受封鎖內容為目的的服務亦受封鎖。設於此處的出口位於持牌網絡上,而該網絡必須保持可供合法截取通訊。
根據《電訊法》(2003 年第 3 號聯邦法令),任何人未獲監管機構 TDRA 發出的牌照,不得提供電訊服務;兩家營辦商 e& 及 du 則營運公共網絡。其牌照附帶保安條件,其中包括保持網絡可供合法截取通訊。
相關條款並未完整公開。可以確定的是,設於此處的伺服器位於一條其營辦商可能被要求向當局開放的線路上。
監管機構的《互聯網接達管理》政策(2017 年)要求持牌者封鎖列明的內容類別。首類是協助使用者接達受封鎖內容的內容,包括「主要用於此目的的代理伺服器及 Virtual Private Networks」;另一類是「非法通訊服務」,未獲 TDRA 批准的通話應用程式會按此被封鎖。
公司、機構及銀行可以使用 VPN 接達自己的網絡。
會。關於打擊謠言及網絡犯罪的2021 年第 34 號聯邦法令,規定散播假新聞可被判至少一年監禁(第 52 條),嘲弄國家、其機構或領導人則可被判最多五年監禁(第 25 條)。
第 10 條規定,使用他人的 IP 位址或任何其他手段犯罪,或妨礙偵查犯罪,可被判監禁及/或處以500,000 至 2,000,000 AED罰款。案件仍會從帳戶追查。
在阿聯酋的出口,是受上述牌照條款規管的出口,而名錄會在紀錄本身的國家名單上標示這項義務。
28 個業者紀錄中的 77 個公開列出此處出口。這是易用性事實 — 可達性 — 並非建議:各行的次序由安全分數決定,而上述義務適用於業者,不是讀者。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只有公開國家清單的業者才會出現在此處 — 在冊77家中的41家。其餘27家並非調查不足:它們完全沒有公開清單,因此對它們而言,U02_server_countries保持unknown,而不是被其宣傳所稱的數字填滿。
宣稱「100多個國家」卻一個也不列出的業者,不會出現在任何一個此類頁面上,其自身紀錄上印出的數字始終是清單的實際長度,而非宣傳口徑。41家業者分布在180個國家背後,這類頁面的長尾部分往往只有一兩列。
其他國家
在此設有出口的28家業者,每一家都在自身紀錄中將此國列為義務對象國(C09_mandate_countries).
發生的變動
每一列都是紀錄自身的history[],依U02_server_countries與P04_mandate_response篩選而來;完整日誌包含所有欄位。
2026年8月29日3 次變更
ExpressVPN對全國性記錄留存義務的回應P04_mandate_response
紀錄中不存在 變更為 withdrew_physical
NordVPN對全國性記錄留存義務的回應P04_mandate_response
紀錄中不存在 變更為 withdrew_physical
Surfshark對全國性記錄留存義務的回應P04_mandate_response
紀錄中不存在 變更為 withdrew_physical
涵蓋範圍91個國家
按月付費$11.95月付
按年付費$47.88年付總額
免費方案無僅提供付費方案
裝置數unlimited台同時使用
安全
易用性